3.2.1廠房和倉庫的耐火等級可分為一、二、三、四級,相應(yīng)建筑構(gòu)件的燃燒性能和 耐火極限,除本規(guī)范另有規(guī)定外,不應(yīng)低于表3.2.1的規(guī)定。
表3. 2. 1不同耐火等級廠房和倉庫建筑構(gòu)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h)
構(gòu)件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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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火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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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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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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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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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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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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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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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燃性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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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燃性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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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燃性
3.00
|
不燃性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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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重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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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燃性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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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燃性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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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燃性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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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燃性
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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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梯間和前室的墻 電梯井的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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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燃性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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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燃性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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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燃性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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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燃性
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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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走道兩側(cè)的隔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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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燃性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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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燃性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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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燃性
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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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燃性
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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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承重外墻 房間隔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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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燃性
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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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燃性1 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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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燃性
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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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燃性
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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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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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燃性
3.00
|
不燃性
2.50
|
不燃性
2.00
|
難燃性
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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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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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燃性
2.00
|
不燃性
1.50
|
不燃性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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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燃性
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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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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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燃性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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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燃性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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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燃性
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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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燃性
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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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頂承重構(gòu)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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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燃性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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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燃性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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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燃性
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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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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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散樓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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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燃性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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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燃性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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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燃性
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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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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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頂(包括吊頂擱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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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燃性
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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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燃性
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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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燃性
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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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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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二級耐火等級建筑內(nèi)采用不燃材料的吊頂,其耐火極限不限。
3. 2. 2 高層廠房,甲、乙類廠房的耐火等級不應(yīng)低于二級,建筑面積不大于300m2的獨立甲、乙類單層廠房可采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筑。
3.2.3 單、多層丙類廠房和多層丁、戊類廠房的耐火等級不應(yīng)低于三級。
使用或產(chǎn)生丙類液體的廠房和有火花、赤熱表面、明火的丁類廠房,其耐火等級均不應(yīng)低于二級;當(dāng)為建筑面積不大于500m2的單層丙類廠房或建筑面積不大于 1000m2的單層丁類廠房時,可采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筑。
3.2.4 使用或儲薦特殊貴重的機器、儀表、儀器等設(shè)備或物品的建筑,其耐火等級不應(yīng)低于二級。
3.15 鍋爐房的耐火等級不應(yīng)低于二級,當(dāng)為燃煤鍋爐房且鍋爐的總蒸發(fā)量不大于4t/h時,可采用三級耐火等級的建筑。
3.2.6 油浸變壓器室、高壓配電裝置室的耐火等級不應(yīng)低于二級,其他防火設(shè)計應(yīng)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biāo)準(zhǔn)《火力發(fā)電廠和變電站設(shè)計防火規(guī)范》GB 50229 等標(biāo)準(zhǔn)的規(guī)定。
3.2.7 高架倉庫、高層倉庫、甲類倉庫、多層乙類倉庫和儲存可燃液體的多層丙類 倉庫,其耐火等級不應(yīng)低于二級。
單層乙類倉庫,單、多層丙類倉庫和多層丁、戊類倉庫,其耐火等級不應(yīng)低于三級。
3.2.8 糧食筒倉的耐火等級不應(yīng)低于二級;二級耐火等級的糧食筒倉可采用鋼板倉。
糧食平房的耐火等級不應(yīng)低于三級;二級耐火等級的散裝糧食平房倉可采用無防火保護的金屬承重構(gòu)件。
3.2.9 甲、乙類廠房和甲、乙、丙類倉庫內(nèi)的防火墻,其耐火極限不應(yīng)低于4. 00h。
3.2.10 一、二級耐火等級單層廠房(倉庫)的柱,其耐火極限分別不應(yīng)低于2.50h和2.00h。
3.2.11采用自動噴水滅火系統(tǒng)全保護的一級耐火等級單、多層廠房(倉庫)的屋頂承重構(gòu)件,其耐火極限不應(yīng)低于1.00h。
除一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外,下列建筑構(gòu)件可采用無防火保護的金屬結(jié)構(gòu),其中能受到甲、乙、丙類液體或可燃氣體火焰影響的部位應(yīng)采取外包覆不燃材料或其他防火保護措施:
1 設(shè)置自動滅火系統(tǒng)的單層丙類廠房的梁、柱和屋頂承重構(gòu)件;
2 設(shè)置自動滅火系統(tǒng)的多層丙類廠房的屋頂承重構(gòu)件;
3 單、多層丁、戊類廠房(倉庫)的粱、柱和屋頂承重構(gòu)件。
3.2.12 除甲、乙類倉庫和高層倉庫外,一、二級耐火等級建筑的非承重外墻,當(dāng)采不燃性墻體時,其耐火極限不應(yīng)低于0.25h;當(dāng)采用難燃性墻體時,不應(yīng)低于0.50h。
4層及4層以下的一、二級耐火等級丁、戊類地上廠房(倉庫)的非承重外墻, 當(dāng)采用不燃性墻體時,其耐火極限不限;當(dāng)釆用難燃性輕質(zhì)復(fù)合墻體時,其表面材料應(yīng)為不燃材料、內(nèi)填充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yīng)低于B2級。材料的燃燒性能分級應(yīng)符合現(xiàn)行國家標(biāo)準(zhǔn)《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燒性能分級》GB 8624的規(guī)定。
3.2.13 二級耐火等級廠房(倉庫)內(nèi)的房間隔墻,當(dāng)釆用難燃性墻體時,其耐火極限應(yīng)提高0.25h。 .
3.2.14 二級耐火等級多層廠房和多層倉庫內(nèi)采用預(yù)應(yīng)力鋼筋混凝土的樓板,其耐火極限不應(yīng)低于0.75h。
3.2.15 ―、二級耐火等級廠房(倉庫)的上人平屋頂,其屋面板的耐火極限分別不應(yīng)低于1.50h和1.00h。
3.2.16 —、二級耐火等級廠房(倉庫)的屋面板應(yīng)采用不燃材料,但其屋面防水層和絕熱層可采用可燃材料;當(dāng)為4層及4層以下的丁、戊類廠房(倉庫)時,其屋面板可采用難燃性輕質(zhì)復(fù)合板,但板材的表面材料應(yīng)為不燃材料,內(nèi)填充材料的燃燒性能不應(yīng)低于B2級。
3.2.17 除本規(guī)范另有規(guī)定外,以木柱承重且墻體釆用不燃材料的廠房(倉庫),其耐火等級可按四級確定。
3.2.18 預(yù)制鋼筋混凝土構(gòu)件的節(jié)點外露部位,應(yīng)采取防火保護措施,且節(jié)點的耐火極限不應(yīng)低于相應(yīng)構(gòu)件的耐火極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