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1 建筑高度大于100m且標準層建筑面積大于2000m2的公共建筑,宜在屋頂設置直升機停機坪或供直升機救助的設施。
7.4.2 直升機停機坪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設置在屋頂平臺上時,距離設備機房、電梯機房、水箱間、共用天線等突出物不應小于5m;
2 建筑通向停機坪的出口不應少于2個,每個出口的寬度不宜小于0.90m;
3 四周應設置航空障礙燈,并應設置應急照明;
4 在停機坪的適當位置應設置消火栓;
5 其他耍求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航空管理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