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甘肅省專職消防隊建設管理辦法》、《甘肅省市政消火栓管理辦法》、《甘肅省建筑消防設施管理規(guī)定》、《甘肅省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經省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并予以公布。我省的這四部消防新規(guī)章將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市政消火栓,不得埋壓、圈占、遮擋市政消火栓。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yè)期間要禁止動用明火施工,同時鼓勵在高層、多層建筑的人員相對集中的窗口部位設置緩降逃生裝置。
政府專職消防隊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單位專職消防隊參加本單位以外的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所損耗的燃料、滅火劑和器材、裝備等,經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核定后,由火災發(fā)生地縣級人民政府給予補償。
據悉,專職消防隊包括政府專職消防隊和單位專職消防隊?!陡拭C省專職消防隊建設管理辦法》規(guī)定,專職消防隊的消防車執(zhí)行火災撲救、應急救援任務時,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速度、行駛路線、行駛方向和指揮信號的限制,其他車輛以及行人應當讓行,交通管理指揮人員應當保證專職消防隊的消防車迅速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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