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青島市消防部門依據(jù)《青島市消防安全不良行為公布制度》要求,公布了首批2條消防安全不良行為信息。消防安全不良行為主要包括以下三種:一是建設工程的建設、設計、施工、監(jiān)理單位,及為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竣工驗收提供圖紙審查、安全評估、檢測等消防技術服務的機構和人員,違反法律法規(guī) 、消防技術標準,受到消防行政處罰的行為;二是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等單位違反法律法規(guī),不履行消防工作職責,受到消防法第六十條規(guī)定的行政處罰且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受到消防法第六十七條規(guī)定的消防行政處罰的行為;三是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不合格消防產品或國家明令淘汰的消防產品,受到消防行政處罰的行為。
11月2日,青島公安消防部門通報第二批存在火災隱患的相關單位,28家單位存在消防設施設置不符合標準、疏散逃生通道不暢等消防隱患 ,被責令整改。
針對公布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的違法行為,公安消防機構將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山東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依法作出相應處罰,并要求單位嚴格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及時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資金,徹底消除火災隱患,確保社會面的消防安全環(huán)境。
公布的消防安全火災隱患的單位包含商城 、洗浴中心、酒店、賓館等多種業(yè)態(tài),涉及市南、市北及即墨等各區(qū)市共28家單位,市南區(qū)金盛源酒樓、市北區(qū)唐朝酒吧和富地商城 、李滄區(qū)河北商城等單位赫然在列。
熱點新聞推薦:
鄭州經開區(qū)老南崗村一出租屋發(fā)生火災致7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