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出臺了《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對共用消防設施維修費用來源、防控措施等進行明確規(guī)定?!兑?guī)定》共29條,明確了高層建筑共用消防設施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的來源。
天津公安消防總隊副局長喬旭表示,《規(guī)定》的出臺,適時地為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治理方面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據(jù)。為確保各項工作有的放矢,摸清全市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情況,下一步將對于全市的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情況將進行一次統(tǒng)一的排查摸底,做到底數(shù)清、情況明。包括消防行政許可情況、消防設施完好有效率、消防通道是否暢通等都將納入此次排查重點。對于排查發(fā)現(xiàn)的問題,能立即整改的,將及時促改;一時難以整改的,將明確整改標準和整改期限,限期整改。對于排查發(fā)現(xiàn)的違法行為,將嚴格進行處罰。確保高層建筑消防安全。
據(jù)統(tǒng)計,截至2013年5月本市已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層民用建筑7510座,其中,居住建筑6706座,公共建筑804座,高層建筑火災防控需求日益凸顯?!兑?guī)定》要求,高層建筑消防控制室應每日24小時有專人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閉高層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劃定停車泊位、設置固定隔離樁等設施,不得妨礙高層建筑消防水源使用,不得占用高層建筑撲救場地。對違反規(guī)定的最高可處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