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存小型旅館多以家庭合法擁有的空置房為客房,以個體經營為主要形式。以磚混及磚木結構為主,層數大部分為1-3層。大部分旅館一樓前半間為接待大廳,后半間為房東或老板的家庭廚房,且難以與客房部分進行有效的防火分隔。樓梯上去后便是客房,客房數在6到20個不等。
這些小型旅館所在建筑大多為住宅、老式民宅,無法進行消防行政許可。同時,這些中小型旅館長期沒有明確的行政主管部門,管理一直處于真空,且大多存在房屋結構耐火等級低、消防設施陳舊、從業(yè)人員管理混亂、住宿客人消防意識淡漠等問題,在為經濟發(fā)展提供強有力支持的同時也帶來了大量消防安全隱患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