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紀委14日要求大理州紀委在確保質量的前提下盡快查明巍山縣拱辰樓火災事故責任并予以追究,同時將追究處理情況向社會公布。
1月3日2時49分,位于巍山縣城南詔鎮(zhèn)的拱辰樓發(fā)生火災,明火于當日4時48分撲滅,火災過火面積約300平方米?;馂脑斐晒俺綐巧喜磕窘Y構部分被燒毀,直接財產(chǎn)損失390余萬元,但未造成人員傷亡。
拱辰樓始建于明洪武年間(1390年),距今已有600多年歷史,是國家歷史文化名城巍山最重要的標志性建筑。
經(jīng)大理州委、州政府成立的火災事故調查組調查,事故發(fā)生的直接原因為電氣線路故障引燃周圍可燃物,蔓延擴大造成火災。巍山縣委、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存在重部署輕督查、責任落實不到位,管而不實、管理工作不到位,監(jiān)管部門各自為政、隱患整改不到位的問題。
目前,拱辰樓火災主體責任人、南詔古樂團團長殷俊華已被公安機關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