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公安消防支隊日前專門發(fā)布公告,要求全市所有人員密集場所切實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嚴禁使用各類可燃粉塵營造氛圍。
“對于燃爆特性不明的粉塵及其他物質,須經(jīng)具有相應資質檢驗部門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方可使用。人員密集場所舉辦大型群眾性活動,要依法向公安機關申請安全許可。不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不得舉辦。”市公安消防支隊工作人員介紹。
據(jù)了解,消防部門對人員密集場所使用易燃易爆、可燃粉塵等物品有明確要求:禁止為增添效果、活躍現(xiàn)場氣氛,使用熒光粉、玉米粉、鎂粉、鋁粉等可燃粉塵物質;嚴格控制在公共區(qū)域吸煙等明火的出現(xiàn)。嚴禁違規(guī)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禁止個人非法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公共場所,嚴禁在建筑內使用氣霧劑、禮花筒、冷焰火,嚴禁燃放煙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