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設備構(gòu)成
制室圖形顯示裝置、火災應急廣播、消防通訊電話等全部或部分設備組合構(gòu)成;消防控制室
應設有可直接報警的外線電話。
二、設備布置
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設備,值班、維修人員都要占一定的空間。為便于設計和使用,又
不致造成浪費,《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設計規(guī)范》對消防控制室內(nèi)控制設備的布置作了明確規(guī)
定:
1.設備面盤前的操作距離:單列布置是不應小于1.5m;雙列布置時不應小于2m
2.在值班人員經(jīng)常工作的一面,設備面盤至墻的距離不應小于3m
3.設備面盤后維修距離不宜小于1m
4.設備面盤的排列長度大于4m時,其兩端應設置寬度不小于1m的通道
5.集中火災報警控制器或火災報警控制器安裝在墻上時,其底邊距地面高度宜為1.3m-1.5m
,其靠近門軸的側(cè)面距離墻不應小于0.5m,正面操作距離不應小于1.2m